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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科:我被慈善撞了一下腰
不是记者 发表于 2008-05-22 11:15:26
地震之后,全国举哀,国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血出血,共济吾受难同胞。虽有人说:举善不分大小,但按国人思维惯势,这终归不过一句“政治正确”的漂亮话儿。果然,舆论纷乱之下,一张企业赈灾捐款排行榜赫然而出。万科因为先前的“区区200万”和王石师傅的“企业不是慈善家”言论而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,甚至有被钉在道德耻辱柱上之虞。最新消息显示,万科决定追加1亿参与灾后重建,这多少有点被舆论要挟之嫌疑。最后钱虽然还是出了,但是这臭名却不见得那么容易洗涮。整个事件看下来,万科恰似一无辜小孩,在斥责声中含着眼泪乖乖掏出藏在口袋里的玩具。依我辈看来,这不过又是一场热情摧毁常识的闹剧。
这件颇为吊诡的事情发生得如此自然,激愤者一如梁山好汉,扯起替天行道的大旗,这就要下山去劫富济贫。然而这毕竟不是乱宋年间,于是众人便将劫富济贫一抹,改头换成与时俱进的“社会责任”四字。实在地说,改革开放三十年,中国企业实力渐展,这是一大进步;近年来,企业又逐渐摸索形成自己的责任观,这又是一大进步。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?米尔顿•弗里德曼说:企业的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。我们且不听这资本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家的胡言乱语,拿出一点“中国特色的”企业责任论来,查了查资料,无非也是以下几点。
一、 经济责任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——不管你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——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盈利。盈利并非就是自私,只有有盈利的动机,企业才会尽可能减少成本、提高效率,使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。其结果无非是提高生产力,增加社会总体财富,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福利,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步。此乃常识,无须多言。
二、 企业有责任为社会做出遵纪守法的表率。众所周知,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是建立在一整套规则上的,少了这套规则,自由竞争无异痴人说梦。企业自身遵守这套规则,确保整个机制健康运转,这是社会责任的第二步。此也乃常识,无须多言。
三、 伦理责任。经济运转总会产生“外部性”问题。所谓“外部性”就是指经济运转时,对无关的第三方造成的影响。外部性有正有负,比如企业经营得力,带动整个区域发展,对当地其他居民而言,就是正外部性;再比如企业产生污染,则对当地其他居民,就是负外部性。企业有责任减少自己产生的负外部性对社会的影响,这是企业责任的第三步。此还乃常识,无须多言。
四、 慈善责任。这一点最好理解,万科事件中的激愤者不正是以此作为谩骂的依据么?
由此四点来看,慈善责任不过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,甚至不是顶重要的一个方面。用这个框框套万科,那么可以这样说:万科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,即使没有做到优秀,至少也算是及格了。灾后捐款,万科出200万,我看已经不错了,接着再追加1亿,我觉得就应该鼓掌了。彼得•德鲁克师傅在《社会责任的限度》中说,只要一个企业忽略了在经济上取得成就的限制,并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能为力的社会责任,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,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,那就是最不负责任的。这段话或可作为王石师傅“企业不是慈善家”的注脚。当然,有人会说,万科挣了那么多钱,随便掏个几亿,也不见得就能伤到筋骨。没错,根据万科年报,07年一年,万科总资产由499亿飙升至1001亿,确实在去年的房产牛市中赚海了。但是纵然房地产市场有如大家形容的多么“扭曲”,毕竟是在国情下合法(且不说合理)的存在。万科暴富了,那钱就是万科的,至于它拿多少出来做慈善,与法理上来说,谁也管不着。
王石师傅说“企业不是慈善家”,在大灾背景下虽然有点难听,但却是大实话。你不能因为它难听,就否决它。企业真的不是做慈善的,企业是挣钱的。即使企业出来做慈善,也可以理解为投资,用捐赠提升企业的美誉度,增加无形资产。企业是个机制,目的是盈利,千万别把企业当人看,更别拿人的标准去衡量企业。至于有“爱国青年”打出“抵制牌”,叫嚷“不买万科房,不看姚明球”,则更是荒唐。试想,假如所有的企业都没捐款,您是不是不打算活了呢?而有人将攻击的矛头直指王石师傅本人,则更无理。须知,王石虽贵为万科的董事长,但是万科却并不是王石的。王石既无权独立决定捐不捐,也无权独立决定捐多少。一切都得董事会说了算。做慈善如香港中原地产的施永青,把个人亿万资产都做了“施永青基金”,这总没话说了吧。可人家也只是拿出个人股份,没听说施永青把中原捐了。就是他乐意这么做,他有什么权力捐股东的钱呢?
以上皆是常识,顺一顺就很清楚。那么到底企业该不该捐钱呢?我看该捐,狠该。可是得明确一点,你不能强迫人家捐,更不能强迫人家捐多少。看王石新浪博客,谩骂攻击之恶毒甚于泼妇,万一这小老头气量小点,非得给活活气死。万科是圈里的老大,王石也算是一公众人物,二者平日口碑都不错,奈何此次赈灾活动中闪了腰。我看并非万科错了,相反万科没有任何错,只是他们忽略了一点,那就是公众的毛要顺着捋。我非常认同民众援助灾区的热情,但是千万不能因为热情而乱了权利与义务的边际,而由此形成“话语暴力”则更加危险。对于个别激愤者,依我辈一贯的阴暗心里揣测,无非仍是见不得有钱人,再加上爱国热情这么一撺掇,脑子里本来就不多的一点常识,彻底完蛋。穷酸如我者,别说买不起万科的房,就连那房里的厕所,也不见得买得起一间。我看着富人也眼红,也反问自己为什么这么穷,可穷是一回事儿,穷到连常识也忘了又是另一回事儿。简言之,那是穷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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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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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22 20:17:49 匿名 222.90.*.*
捐多捐少心意到了就行,最烦强迫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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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俗话说“强扭的瓜不甜”嘛。 -
2008-05-23 18:16:25
这个王八的孙子,就是欠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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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文明!文明!还不让人骂人了?!无力的攻击,又能损我分毫? -
2008-05-23 19:05:42
还是不记说话有水平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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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常识而已,言过其实。 -
2008-05-29 22:50:54 匿名 125.76.*.*
有点专业,心烦的时候看起来很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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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就算是美女,长得太专业了,看起来也麻烦。
